快资讯丨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和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有什么区别_委托加工物资

来源: 互联网 2023-03-12 05:56:40


(资料图)

1、一、一般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销售和继续用于生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都可以抵扣。

2、 二、帐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帐务处理 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帐务 处理如下: (1)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 28400 (2)加工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20000(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0(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2、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帐务处理如下: (1)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25000(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 28400 (2)加工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25000(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贷:委托加工物资 25000(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二)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将进项税计入材料的加工成本中。

3、会计分录同上,只要取消“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就可以了。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

Copyright ©  2015-2022 大众经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14643号-14   联系邮箱: 905 14 41 07@qq.com